

忠果业函〔2016〕10号
忠 县 果 业 局
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柑橘
产业项目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5〕397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60号)文件精神,县果业局、县财政局编制了《忠县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柑橘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地柑橘产业发展规划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忠县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柑橘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中各相应类别申报指南确定的申报对象为准。
二、申报程序:
1.公开公示项目申报指南。
2.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格式附后),于2016年4月22日前向县果业局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3.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县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得分8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专家评审。项目评审总分按照“现场评审得分×40%+专家评审得分×60%”计算;按评审总分高低为序初定实施项目。
4.评审初定实施项目在中国柑橘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指导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备案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接受项目验收及审计的依据。
三、报送时间:
2015年4月22日18:00截止。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汇总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土地或果园流转合同、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证明、签订的柑橘收购订单合同,属于“五个万亩”示范片范围和“三个一批”示范园需乡镇柑橘办公室证明,基地建设规划示意图等。复印件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属实”)。
五、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2.项目申报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9份)和电子版由乡镇柑办统一报县果业局办公室;申报材料不全、申报时间逾期的视为无效申报。
3.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六、联系人及电话
县果业局办公室:胡世晓 电话:54246941
县财政局农业科:刘海锋 电话:54232052
附件:忠县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柑橘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忠县果业局 忠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