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柑橘基地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柑橘销售工作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及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3〕57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3年柑橘营销工作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柑橘的知名度及核心竞争力,壮大流通主体,集中力量扶持培育柑橘营销主体,实现果农增产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本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补助在2013年度销售本县柑橘中具有较强销售或加工能力的销售(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大户(经纪人)。
二、奖补标准
单个大户(经纪人)奖补资金额度3万元/个,单个合作社、销售(加工)企业奖补资金6万元/个,县级统筹开展柑橘产品推介、广告宣传、销售网点建设、电子商务等奖补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本实施方案在忠州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各乡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产生奖补对象,待2013年柑橘销售季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奖补资金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乡镇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2.评选。经县级专家评审,优选出柑橘销售(加工)量在当地同类经营主体中居前列,且有一定示范和带动能力的市场主体。
3.公示。对拟奖补对象和奖补资金额度在忠州新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县果业局将相关资料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备案。
4.兑现。通过市级备案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加强财务管理。
四、申报资料及要求
填报《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统计表》,销售型市场主体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收购量、检疫证书、货运证明等,加工型市场主体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收购量、带果农联系方式的收购单和果款支付证明、货运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由申报主体签章并由乡镇检查是否与原件一致);细则公开和评审结果公示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内网报送,纸质件一式四套,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县果业局。2014年6月30日前,县果业局汇同县财政局将《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汇总表》、《忠县柑橘销售工作方案》、《忠县柑橘促销工作总结》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备案。
附件:1.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统计表
2.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汇总表
忠县财政局 忠县果业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1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统计表(销售型)
|
奖补对象 |
|
受奖主体联系人及方式 |
|
|
已确认的销售数量(吨)(其中:需明确主要收购地点、销售地点及数量) |
|
||
|
奖补金额(万元) |
|
||
|
奖补对象基本情况及业绩简介 |
|
||
|
所在乡镇柑办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区县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表后必须附收购外销量、检疫证书、货运证明等复印件。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2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统计表(收购加工型)
|
奖补对象 |
|
受奖主体联系人及方式 |
|
|
已确认的销售数量(吨)(其中:需明确主要收购区域及品种数量等) |
|
||
|
奖补金额(万元) |
|
||
|
奖补对象基本情况及业绩简介 |
|
||
|
所在乡镇柑办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区县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表后必须附收购量、带果农联系方式的收购单和果款支付证明、货运证明等复印件。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重庆市2013年柑橘营销奖补资金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吨
|
序号 |
乡镇 |
项目主管部门 |
奖补对象 |
奖补金额 |
销售(加工)数量 |
业绩简介 |
备注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