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第三批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竞争立项类项目的通知》(渝农发【2011】387号)要求,请结合我县柑橘产业、本单位农业生产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以下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1年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竞争立项类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
县果业局同县财政局通过“公开、评审、筛选”程序,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筛选,统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县果业局和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一)公开:在《中国柑橘城网站》网站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
(二)评审:县果业局同县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组织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筛选: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数量进行筛选,择优等额推荐上报。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编制,不得添加、删除格式和内容(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
(三)报送时间。2011年10月24日前。10月24日组织专家评审。
(四)打印分数。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打印5份,送专家组评审用,并带好电子版,待专家组评审筛选后确定打印上报份数。
联系人:吴强 54238969 13609444282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