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北方粮食主产区,一年一度的秋粮收购已经开秤月余。农民发现,与去年相比,今年保护价粮食的收购“门槛”又明显高出一步,即水稻、玉米的保护价有所下调,保护价粮食的质量标准更加严格,保护价粮收购范围开始缩小。
按照黑龙江省今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玉米每公斤标准品价格由上年的0.91元下调至0.84元,水稻每公斤标准品价格由上年的1.16元下调至1.06元;同时,省里还对保护价粮食质量标准、计价办法、收购区域范围进行了调整,质量指标更加严格,收购范围明显缩小。
这一系列的变化意味着什么呢?粮食部门的人士介绍说,今年粮食收购政策的调整,其根本目的就是引导农民绷紧市场这根“弦”,加快与市场衔接、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进而从根本上和长远上保护农民的利益。
保护价收购在某种程度上也“误导”了农民生产。据黑龙江省农调队对191997-2001年全省水稻、玉米、大豆三大作物抽样调查,前两种作物因实行保护价收购等原因,5年亩均收益均在百元以上,而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大豆亩均收益则在百元以下。由于水稻比较效益高,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地区水田增加迅速,但因品质较差,粮食收进粮库后基本都积压了。但因有保护价垫底,这一地区的水稻生产势头不减。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库存粮食中有一半是水稻,由于压在库中逐年陈化损失巨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大豆本是国内唯一短缺、没有积压的大宗农产品,且黑龙江省种植大豆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世界最佳,但因种植比较效益低,农民对种大豆始终热情不高,大豆种植面积也一直波动起伏较大。
一些专家尖锐指出,我们一方面提出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倡导农民种大豆,另一方面却对本来过剩的玉米、水稻实施保护价收购,这等于是向农民发出了指向截然不同的两个信号,这怎么能达到引导农民面向市场调优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收入的目的呢?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提出要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调整粮食收购政策。黑龙江省按照国家规定并从衔接好比邻省区价格水平出发,制定出了今年秋粮收购质价政策。据黑龙江省副省长申立国介绍,今年的粮食收购政策制定遵循了几条基本原则:第一,要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确保种粮农民有合理收益,保护价水平应有利于使市场粮价维持在合理水平;第二,要有利于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第三,要有利于农民收入总体水平有所提高,维护农村稳定;第四,要有利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创造有利条件。
从今年黑龙江省确定的保护价粮食收购政策看,虽然这个省根据实际情况在经国家批准后对玉米水份要求适当放宽,但其余各项质量指标却丝毫没有松动。据黑龙江省粮食局介绍,放宽保护价玉米收购水份不是放宽质量标准,全省粮食部门将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新的质价政策表明,政府对保护价粮食的“福利”并不是平均分配,谁都能得到。而是多种优质粮食的农民才能多得“福利”。这一政策的指向性很明确,即保护价为优质粮食开“绿灯”,农民要尽快提高粮食品质。
很显然,按照市场趋向深化粮改是大势所趋,今后政府保护价收购范围还会进一步缩小,保护价水平还会适当下调,品质差、积压严重、影响资源环境、市场不适销的粮食品种必然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只有积极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不断提高粮食品质,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才能取得更高的种粮收益。目前,黑龙江各地正在对农民进行这方面的解释宣传,力求让大家清楚,实施新的粮食收购政策,既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给农业带来新挑战的需要,也是保护农民长远利益的需要。
黑龙江省粮食局副局长肖培尧说,在新的形势下,粮食收购政策的调整已由过去的“小步慢跑”变成了“大步跨跃”。习惯于靠国家保障获得种粮收入的农民们,应该学会向市场要收益。今年粮食收购的调整会给部分农民带来一定程度的阵痛,但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迟早都要到来,与其长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