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昨发通知九种兽药明令禁用

所在栏目:首页/果业网/视点/调查 
作者:kokin   日期:2002-05-20

    日前,本市明令禁止9个兽药品种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这是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的。

  今年年初,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明确对氯霉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其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此,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分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霉素注射液、呋喃唑酮、呋喃唑酮预混剂、鱼宝、宫得康悬浮剂、鱼泰乐)。

  近期,市农业局及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规定期限过后仍在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清单》所列违禁药物的企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对各种禁用产品进行清理封存,并进行销毁处理;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畜禽、水产养殖企业规范用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的畜禽和水产产品。

Copyright© 中国农科院柑桔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05000267号 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