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在日前结束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五个体系的建设,为增加农民收入和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农业信息体系
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向基层延伸。要以县级农业部门为主体,建立延伸到重点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中介组织以及农业大户计算机网络。二是提高准确度。三是加强信息发布。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今后各地要加快以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在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大中型粮食加工和饲料企业,与农民签订合同,建立优质专用粮生产基地,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直接收购农民的粮食。对完全放开的其他农产品,要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运销专业户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标准和质量监测体系
到目前为止,已制订农业国家标准300余项、行业标准900 余项、地方标准15000余项。今后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建设,一要加快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工作,争取用5 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完成2500项农业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当前,重点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的分级、专用标准,农药及其他有害物残留的卫生安全标准。二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
四、技术创新和推广体系
县、乡农技推广体系要深化改革,稳定队伍,提高效率,增强服务功能。乡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要稳住公益性这一块。要搞好乡(镇)科技示范场建设,鼓励和扶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创建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
五、农业执法体系
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种子、农药、肥料、植检管理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今后种植业法制建设,一要进一步健全法规,抓紧制定颁布与《种子法》相配套的条例、规章,加快制定《耕地质量保养办法》,继续做好肥料管理法规制定的调研,开展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法规制定的准备工作。二要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