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关怀农民,善待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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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2-03-08

   本次政协会议期间,委员们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非常关注,在他们所作的大会发言和提交的提案里,以三农为主题的有很多。 

    今天上午, 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次记者招待会,就是关于三农问题的。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楚庄,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农业部原副部长路明,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农业部原副部长洪绂曾就促进农业发展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发表了看法,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谈到如何帮助农民减负、增收的问题时,洪绂曾委员指出,农民增收存在困难,使得社会上城乡收入的差距逐渐拉大。去年,农民增收4.2%,但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增长8.5%,收入差距在拉大,城乡差距比例大概达到了2.8:1,是80年代中期的2倍。另外,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也在拉大,比例为1.95:1。农业和其他行业的比例大概是2.5:1。农业和农民处于不利地位,有碍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再者,对于拉动国民经济来讲,要拉动内需,农民是最广大的群体。如果农民不能增收,他们的购买力不能发挥,拉动内需就会有一定的局限。 

    洪委员针对农民增收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要搞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农民不但增收,而且真正增效。 

    第二,要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要创新,要推广一些先进的、有效的成果,使得农产品不但质量好,而且安全,符合国际国内市场上的要求,增强竞争力。 

    第三,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要注意一些中小型的基础设施,使得农民能直接得到实惠的项目投资;同时要有金融和信贷的支持。 

    第四,振兴乡镇企业,促进城市化、城镇化的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村能够在二、三产业上得到发展,增加农民增收的领域。 

    第五,稳定现行的政策,比如土地联产承包政策。对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流转的现象,要本着调节、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十字方针进行处理。他表示,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农民增收的问题一定会逐步地得到解决。 

     洪绂曾委员在回答有关农村稳定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时说,农民负担在一些地区对农民压力是非常大的。目前应该健全和推广税费改革,以逐步形成减轻农民负担的管理机制,把农民的负担纳入根本规范。 

    他还说,应该是本着“多给、少取、放活”六字原则,引导农民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机会。这样对农民来讲,一方面增收,一方面减负,有利于农村经济向前发展。他说:“当然,税费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还在不断地探索。税费改革对现阶段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是一个非常有影响的重大举措。” 

    有记者说,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已经在城市定居,有些媒体呼吁说应该给这些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相等的市民待遇。楚庄委员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转化为城市劳动力,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世界如此,中国也是如此。中国推进城镇化,正是为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他进一步解释道, 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一亿五千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进城打工,这些进城务工经商的民工以他们的辛勤劳动为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这些农民工自身也增加了收入。农户外出打工的收入已经成为农户的重要经济来源。但是,进城打工的民工还不能得到公正的平等的待遇,比如他们的户籍问题、住所问题、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以及社会保险问题等等。 

    楚庄委员说,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进行制度和政策的调整,主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格局,便利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2001年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区取消了农转非的指标,也就意味着在这个范围内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不再有区分了。 

    他还说,从根本上讲,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转变观念,要加深同农民群众的感情,改变对农民工的一些偏见,正确认识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对于农民工这样一个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社会群体,人们应该感谢,应该给他们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国民待遇。楚委员最后大声呼吁:要关怀农民工,要善待农民工。(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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