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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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2-03-11

    湖南省决定从2002年粮食年度起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

    在近日召开的湖南省粮食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副省长周时昌宣布,湖南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粮食年度起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省政府宏观调控粮食订购,不下达指令任务;农业税征收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业税征收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全省粮食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由粮食企业自主收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省取消粮食运输凭证制度,撤销一切阻碍粮食流通关卡,允许符合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经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粮食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对常德、岳阳、益阳、衡阳4个粮食主产市晚籼稻实行保护性生产补贴(四市近3年年均晚稻收购量占全省总收购量的65%),同时完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政策。 (《人民日报》2002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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