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青海省开放粮食收购、粮食价格和粮食市场。
允许有收购资金和遵守国家、省政府有关粮改规定的各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粮食部门审查粮食经营资格,可登记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证》制度。同时,改革粮食运输制度,取消粮食运输凭证和《粮食收购资格证》查验管理制度,允许登记注册和各类粮食经营者跨省、地运输粮食。继续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加强规范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积极培育粮食市场,创造良好交易环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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