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消息 西部农民将可有序向城镇转移,这是公安部日前制定
的《公安机关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良好保障和优质服务的若干
意见》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意见》指出,在西部地区全面推行小城
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
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
意愿转为城镇户口,以促进农业人口就近、有序地向城镇转移。(王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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