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变革
刘选武
从目前正在召开的安徽省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国务院在安徽省率先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去年全省农民负担减少16.9亿元,平均负担比上年减轻31%,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
毋庸讳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存在着税费收取不甚规范、农民负担重、分配秩序较乱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农民的利益,损害了干群关系。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在2000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今年将在安徽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再行展开。”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赋予的这一历史重任,迅速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王太华为组长、省长许仲林为第一副组长的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初,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4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到安徽考察税费改革试点情况,发表了重要讲话;接着,王太华、许仲林等省领导多次带队到许多县和乡镇,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经14次易稿,制定出《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
这个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比例征收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使全省农业税税率不超过7%,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即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附加比例均不超过20%。全省17个地市根据省的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又制定出本地实施方案,经省严格把关批准后下发。
在全面推行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安徽省提出了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调整农村教育布局和实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的主导意见,同时要求通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从根本上解决税费改革使乡村财力减少带来的压力。近一年来,各地在这方面创造出不少好经验。从而使全省出现了以税费改革为中心,以多方面改革相配套的农村大变革的好形势。
税费改革后,乡村可用财力减少了,村内要办公益事业咋办?他们采取对村内要办的公益事业让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实施办法是:首先由村民对要办的公益事业提出议案,然后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凡是大多数村民赞成的,就由大家出钱去办;否则就不办或缓办。从安徽农村许多地方的试行情况看,这种办法受到群众拥护,实行起来也顺顺当当。根据统计测算,税费改革后,安徽全省农业税平均税率为6.96%,全省农民负担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共为37.61亿元,人均75.5元,比改革前减少33.9元;加上取消屠宰税、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总的税费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6.9亿元,减幅为31%,有的市减幅达47%以上;加上减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村公积金、取消各种乱收费的负担,农民减负的幅度更大。在这过程中,共取消各种收费、集资等50多种。从而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长期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现象。
在税费改革的推动下,安徽各地逐步推出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清理涉农收费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同时,税费改革推动了广大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广大农民民主理财、民主管理的意识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了;干群关系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从而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了。
我们清楚地看到,税费改革在有效地调整和改善着农村的生产关系,在有力地保护和解放着农村的生产力,它将成为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突破口,而使广大农村发生新的巨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