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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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1-12-10

        温家宝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保证扩大试点工作健康进行

  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12月8日至9日在江苏无锡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他指出,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召开这次座谈会,部署明年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非常重要。

  温家宝强调,农村税费改革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具有深远意义。完成这一历史性的任务,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充分依靠农村广大干部和亿万农民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随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着力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保证改革健康进行。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代表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作了讲话。他全面总结了两年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和阐述了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对明年扩大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明年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总结交流近两年来的改革试点经验,研究明年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有关政策措施。

  会议认为,今年绝大多数省份都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为加快推进改革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准备工作。目前,除安徽继续在全省试点外,江苏省也在全省范围进行了试点。其他还有27个省份的102个县(市)进行了改革试点。从当前全国试点情况和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来看,明年进一步扩大以省为单位进行改革试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会议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安徽、江苏等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扩大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已经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和财力状况,明年可以在部分省份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改革的条件尚不具备。明年的改革试点工作,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的基础上,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三分之一左右的省份。重点安排在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2002年暂不具备条件在全省范围推开改革试点的省份,仍在今年试点县(市)继续搞好试点,抓紧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暂不扩大试点范围。

  会议提出,明年以省为单位扩大试点应当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一是试点省份的党委、政府具有积极的改革意愿,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2001年已进行了局部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三是除中央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外,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县能够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改革。

  会议强调,农村税费改革中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要抓紧抓好各项配套改革,大力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改革现行农村教育体制,精简优化教职工队伍,压缩村级开支,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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