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农业部发出加强农药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
目前,农药市场产品标签问题突出,有的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甚至采用欺骗手段坑农害农,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前段时期市场上发生的一些事件已经引发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反映,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农业部有关管理部门下发了这一紧急通知。
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治理活动。为保证明年春耕生产安全,各地要在现在至2002年2月期间,开展一次农药标签专项治理活动。在活动中,各地要针对当前农药标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检查力度。要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的农药标签内容,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对发现有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责令其停止经营。对情节严重或继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依法查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厂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是要求企业提供所有已登记农药产品的使用标签。二是检查库存农药产品的标签内容。三是对各厂家已停产的农药产品登记造册。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
农业部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健全制度,强化农药标签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把农药登记关,各省要提高农药登记管理水平,减少低水平重复产品的登记数量,淘汰技术含量低、药效和安全性差的产品。二是要加强技术规范管理。农业部已制定了《农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和《农药标签通则》标准,对农药名称、类别、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毒性标志、中毒主要症状和急救措施、安全间隔期、生产日期和批号等内容进行规范。各地要组织好标准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提高农药标签标准化管理的水平。三是强化市场检查工作,各地要把市场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