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汪学军张文)日前,农业部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十条意见。这是农业部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科技革命,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而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
一、以《纲要》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个主线,抓住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活质量这个主题,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作物品种品质改良,加快养殖业品种改良及规模化养殖,加强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农业科研基础性工作,加强农业科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加速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以提高农业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为重点,组织实施、推广示范50项重大农业技术,积极推进“科教兴农与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县建设。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的中试和转化。
四、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争取建立一批国家级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在优质高产动植物品种、农用生物制剂、新型生物肥料、节水设备与材料、设施农业设备及材料等方面培育一批新兴产业。
五、加强农业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继续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切实做好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能源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发挥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六、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现有农业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产业体系。
七、稳定和改革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八、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支由学术带头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农业科技企业家和科技管理专家共同组成的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切实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科技项目经费;积极扩大中华农业科教基金的规模;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积极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在重大农业建设项目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技专项经费;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科技;落实《纲要》提出的加强金融、税收、保险、信贷对农业科技支持的有关政策。
十、加强和改进农业科技管理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规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工程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科技日报》200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