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复混肥料》及《肥料标识》国家新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复,并于2001年7月26日公布,现已出版发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即将在各省举办培训班对相关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宣传讲解新标准。
新标准定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公布之日起到2001年底为新标准的宣贯期。各复混肥料生产单位要认真学好新标准,做好执行新标准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现行包装袋的印制数量要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造成浪费。目前,上海化工研究院正在编写教材。
据悉,流通领域的旧包装袋(按现行标准印制的)可延用到2002年6月底;生产企业的旧包装袋200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国化工报 孟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