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人民生活已开始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约束,该市至今尚缺乏一套完整的农业质量标准,很多的农产品存在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的现象,优质不优价,制约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针对目前重庆市农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近日,该市农业局出台了加强农业质量标准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采用最新的科技成果,总结先进的生产经验,引进适用的国内外先进标准,在5年内制修订主要农产品质量标准、品种标准、生产技术规程、检验技术标准、农业生态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等地方性行业标准共150项,争取承担农业部行业标准50项。其中,2001年制定农业地方标准38项,参与制定(修订)农业部行业标准5项。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并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以满足农业重大工程实施的需要,满足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提高的需要,满足名牌农产品
创立和国内外农产品贸易的需要,使主要农产品质量有较明显的改观,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意见指出,第一,制定大宗农产品的品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保证产品质量。至2005年,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框架,全面开展农产品的安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初步控制农产品生产污染,使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65%以上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优等品率占15%以上,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80%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名牌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第二,制定农产品和以种子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的检测技术地方标准,正确评定农产品质量,规范和监督农业投入品市场,各类农业产品监督检查的合格率达到75%。第三,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组织与规范农业生产和经营行为,提高农业行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意识,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个。其中,2001年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个。第四,建立名牌农产品认定体系。到2005年要重点培育和组织认定重庆市名牌农产品300个,推荐农业部认定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50个。其中,2001年认定市级名牌农产品60个。大力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以适应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质量标准的制定以事关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及高附加值产品的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为主,引导特色、名牌农产品的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制定(修订)的标准中,强调产品优质、安全类指标的充实、修改。对主要农产品质量标准侧重于大宗农产品的系列品质标准和专用、出口等产品质量标准;在品种标准上以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种性标准和抗性标准为主;在生产技术规程方面,种植业包括农作物种子繁育技术、种子处理技术规程、马铃薯、红薯等脱毒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茶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等;
养殖业包括主要家畜、家禽、水产品的养殖技术规程、动物产品危险性病虫害检疫规程和有害物质的控制规程;加工业包括主要农产品采收、包装、储藏、保鲜、运输操作规程、主要农产品初级加工技术规范;其他方面包括农用化学物质安全、合理使用技术规程、环境污染物伤害农业生物鉴定技术规程等;在检测技术标准上,以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技术、农产食品安全的检测技术标准为主,重点是农药、激素、污染物(菌毒素、重金属、致病物)、有毒添加剂等检测技术标准和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在农业生态环境上主要包括农业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标准、耕地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农业内源污染物控制标准;在农业投入品质量上侧重新型肥料质量标准和使用规程,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规程,农村能源使用技术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重庆市在提出标准的制定内容时,同时提出了标准实施和监督的重点领域,建设农业质量标准信息网络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质量管理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把标准的实施与农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按农业各行业主导产品来安排示范区建设,从着眼于农产品商品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下手,在品种、生产、加工、销售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另外,健全农业质量监测体系,新建一批质检中心,扩大农产品质检涵盖的范围,并加大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现有质检中心的检测条件和手段。加强农业质量认证工作,开展农产品(主要包括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建农牧渔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加强对农业名牌产品培育和传统农产品的挖掘保护。(2001年10月9日《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