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八项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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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oulier   日期:2001-11-20

    8项关系到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已开始实施。这为全国范围内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了统一技术依据。此举对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治理日趋严重的农产品化学污染,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这8项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针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4类农产品,每一类农产品都有“安全要求”和“产地环境要求”两个标准。这些标准分别是:《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其中,关于安全要求的4项标准是强制性的,关于产地环境要求的4项标准是推荐性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三废”及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增多,因农药和化肥的不科学施用,农产品化学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之下,少数不法分子以有害化学物质对农产品进行“再加工”,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对此,“保证食品安全、让化学污染远离餐桌”的呼声不断。一些地区也相继建立了“无公害蔬菜基地”,制定了“无公害食品计划”,打出了“无公害食品品牌”。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地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并不一致,不少地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缺乏依据,市场上出现的部分标明无公害的农产品达不到基本的安全要求。这不但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还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带来影响,直接危害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据介绍,已出台的8项国家标准是以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在农产品及人体内残留、对人体有害的污染物质为重点,综合有关省的“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中对产地的土壤、水质、大气质量和产品安全要求制定的。

  据悉,除已发布的8项“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今年内将陆续发布“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蛋与蛋制品”、“无公害乳与乳制品”、“无公害蜂产品”、“无公害食用菌”等10项国家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将依据这些标准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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