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
本报西安11月27日电 记者刘晓辰报道 为实现农业生产与国际接轨,确保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民增收,陕西省于28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内容包括:
清除生产环节的污染源。今起在省内各大媒体公布禁产禁用的农药、化肥,饲料中禁止添加的违禁药物等。
按照环境质量、关键技术、产品标准、监测方法、产品标识的“五统一”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探索无公害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检测检验监督体系、认证体系、执法体系、生产技术推广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等六大保障体系。省农业厅通知,全省农业环境、兽药残留、农药、肥料、种子、饲料6个国家部级检测检验中心,从即日起向社会全面开放,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委托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各地市的检测检验机构从即日起,全方位面向社会服务。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5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装配检测检验设备,限制和禁止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蔬菜上市交易。
为使广大农民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认识,该省省、地、县三级3000多名农业技术人员将立即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集中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计划、财政、经贸、科技、法制、卫生、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一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