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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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oulier   日期:2001-08-15

  6月29日,农业部发布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

  我们关注这个“计划”,并分成9个部分摘登出来,是因为这个“计划”所贯穿的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思路和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工作重点,实际上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并且为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基本依据。

  编者

  发展环境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激烈,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给我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将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总体是比较有利的。一是我国正处在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阶段,需要有更加稳固的农业做支撑,农业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二是随着我国人口的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将继续增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还将给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国际市场。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潜力很大。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加快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农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其产业化,将推动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五是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人口将不断向城镇聚集,这既有利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为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农产品的需求

  “十五”期间对农产品的需求呈平稳增长和结构不断优化的态势。粮食中口粮消费将会减少,饲料粮、加工专用粮的消费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对畜产品和水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消费水平也将逐步提高,逐步从初级的原料产品向精包装、精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从国内市场为主转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等需求量将呈增加的趋势。

  主要目标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5%左右,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扭转农民收入增幅减缓的趋势,力争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把农村小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到2005年,全国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6.2亿千瓦。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村城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积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2005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左右,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44%。尽快解决极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有效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主要措施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逐步建立健全国家、集体、农户和社会各界相结合的多渠道农业投资体系。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产品进出口政策以及金融、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保护。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八个部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国家支持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为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逐步建立起先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扶持和发展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专业协会、产销服务队、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逐步建立以农民及其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切实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对耕地、草原和水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污染。大力组织实施“沃上工程”,增加秸秆还田面积,多利用有机肥,有的地方可采取轮作或种植豆科等养地作物,切实提高土壤肥力。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控制农业污染。继续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

  继续抓好扶贫开发。进一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安排并增加扶贫贷款,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大力推进依法治农。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在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件成熟的,可以考虑将其他执法职能集中起来,逐步改变多个机构分散执法的状况,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果。

  调整优化生产结构

  在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种植业,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合理化,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55.7%、29.8%、10.9%,调整为50%、33%、13%。

  种植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前提,继续全面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稳定发展粮食作物生产,突出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生产,逐步形成“三元”种植结构。推进农作物生产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专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总量平衡和效益不断提高的目标,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质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种植业新格局。

  畜牧业要抓住粮食供应比较充裕、人们对动物性食品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有利时机,把畜牧业作为一个大的产业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吸纳农业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开发饲料资源,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强草原建设,大力发展饲料工业。转变畜牧业养殖方式,改进分散户饲养技术,发展适度规模饲养,提高专业化、集约化饲养水平。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的现代化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提高我国畜产品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

  渔业坚持“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进一步优化渔业结构。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提高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

  建设重点

  “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建设稳定的农产品商品基地

  按照“面向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调整发展目标,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建设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我国相对稳定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切实加大农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和“沃土工程”建设力度

  1.农业良种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马铃薯和甘薯种薯脱毒快繁中心、优质品种引育扩繁中心以及农作物种子加工、转基因种子检测、种子质量认证与检测、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鉴定等中心。

  建成科学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一批有利用价值的畜禽稀有品种保种区(保种场)、基因库,建设全国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及分区域中心、种畜禽质量检测站。

  利用高新技术做好新品种的培育和种质提纯复壮,以及地方性优良品种的保种工作。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库、国家级水产原种场、良种场和水产品引育种中心、水产品种质检测中心。

  2.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全国农作物病虫监测站、区域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重大病虫紧急防治设施、省级药检所、部级农药残留测定中心等项目建设。建设协调配套的全国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主要病虫测报防治体系、有害生物检疫防疫体系。

  3.“沃土工程”建设。建立土壤肥力监测体系、信息管理体系、新技术开发试验体系和项目综合示范体系。

  不断建设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改革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继续加强省、市、县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着眼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和完善服务功能,分区域分重点建立健全县级农技推广综合中心。

  2.加快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农业部门为主体,覆盖全国省、市、县并延伸到绝大多数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

  3.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健全农业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体系,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部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

  4.加大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农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农业环境监测网点。

  5.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6.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基础建设。建立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一批省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

  继续加强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加强农业部重点试验室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和育种中心、分中心的建设。

  积极推进

  农业机械化

  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机化装备和生产结构,稳步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加快农机化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争取到2005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9%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进一步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促进农机化技术创新。继续稳步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在提高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的同时,重点抓好水稻栽插、收获和玉米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畜牧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推动棉花、大豆等作物的机械化,抓好种子清选、包衣等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和粮食产地烘干,大力推进牧草生产机械化;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农用航空的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机化法规建设,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强化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督和农机监理工作,不断创新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快速发展。

  大力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现有加工能力的改组、改造,加快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使我国农产品加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有一个大的发展。重点发展粮食、油料、肉类的精、深加工,把蔬菜、水果和奶类等产品的加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农产品的加工品及制成品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和优质化方向发展,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工业发达国家当前水平,部分特色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合理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在巩固和提高东部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的同时,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坚持大中小企业相结合,全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这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加农业的后续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组织、中介组织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提高

  农产品竞争力

  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大力改善农产品品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力争在“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全面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大力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化、专用化和多样化,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

  养殖业要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生产,2005年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下降到65%,瘦肉型猪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牛羊禽等肉类产量所占的比重上升到35%;进一步优化水产品品种结构,扩大名特优新水产品品种的比重,提高水产品的加工保鲜质量。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到2005年,力争大多数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量安全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初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初步控制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的外部污染,基本控制农业自身污染,力争50%左右的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50%左右的农产品实现包装上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步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环节的管理。 

    经济日报,200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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