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外来农业公司的租地要求,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严立昆一家为此争论了好几个月。今年夏收一结束,老严终于决定把八点九亩承包地租赁给长江集团经营,在合同期限的二十年间,他每年向长江集团收取四千五百元的地租。
在有“大包干故乡”之称的小岗村,已有十四户农民作出和严立昆一样的选择,把八十亩土地租赁给长江集团统一经营,使其建立葡萄种植示范园的计划顺利实施。
二十三年前,也就是在这默默无闻的小岗村严立昆和其他十七户农民一起,冒着杀头坐牢的危险,秘密签字画押,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这一土地承包到户的生产体制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很快在全国推广。
“当年要求土地承包到户,实行大包干,是为了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直接和收入挂钩;现在把土地租给别人种是为了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也是为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六十七岁的严立昆已不再是壮劳力,他的四个儿子则长年在外打工,平时很难顾上承包地里的庄稼活。
严立昆特别强调:“土地租赁和以住公社时期的集体化有着根本的不同。现在土地承包权还是归农户所有,农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承包,租赁或者是以土地入股。”
“土地流转制度发展趋势,表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广度和深度。”农业专家吴昭仁说。他对安徽十个县的调查表明,土地流转反映了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的愿望。
“在安徽现有的四千五百万农村人口中,每年外出打工或转移到二、三产业的人数超过七百万人,他们希望保留土地的承包权,作为生活的保险,另一方面则把经营权暂转让出去获取土地的租金收入,”吴昭仁说。
据介绍,安徽省自一九九七年进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已有五百多万亩耕地向种田能手和农业企业集中。流转的土地产出效益一般提高了五至十倍,对习惯于传统的一家一户经营的农民很有吸引力。
梁塘村农民韦建华是远近闻名的“西瓜大王”,一九九六年,他为发展“瓜、麦、棉、菜套种”一年四熟制种植模式,租赁了本村二十一个农户的一百亩地,一年后亩均效益六千元,是当地农民种植效益的十几倍。
此后,韦建华每年租赁土地五百亩,在全镇二十四个行政村轮流了一遍。通过土地租赁,他也把先进的农业科技扩散到千家万户。目前,这个无形的学校已培养出二百多个租赁大户。单桥镇五万多亩土地不够种了,许多人就到河南、新疆、云南等地承包租赁农民的耕地。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全国人大今年三月份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的十四亿亩耕地被分给二点三亿户农民耕种。为了迎接中国加入WTO的挑战,提高农业的竞争能力,农业专家建议,在明确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使用权,推动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据统计,广东、浙江、江苏等省的土地流转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八,农业经营大户平均规模经营面积为十亩,年收入占当地农业总收入的一半。平均每亩创造的农业产值一万多元,比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时高出七成。
虽然安徽等内地农村的土地流转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安徽省副省长张平认为,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和推动农业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此,安徽将着力发展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企业和农业经营大户,同时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记者汪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