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改革农业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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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1-07-01

     经济日报报道,最近,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计价格【2001】586号文)。《意见》中包括了改革农业水价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农业水价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以及采取的配套措施。

  《意见》指出,改革农业水价的基本原则是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促进农业灌溉方式的转变,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改革农业水价必须与改革农业供水体制和改造农业灌渠、改善计量手段等统筹安排,配套实施。

  《意见》要求,农业水价改革具体措施是,各省(区、市)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整顿农业水价工作的领导,从现在起到今年底,要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集中组织力量,对农业用水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与此同时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坚决取消乱加价和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水费负担。

  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制定农业水价调整方案,逐步调整农业水价。调整空间较大的地区可将国有水管单位供水价格一步提高到保本水平,剩余的空间用于降低农民的实际水价;对农业水价秩序较好,基本没有中间乱加价的地区,各地可对农业水价进行小幅微调,原则上在三年内分步调到供水成本水平。对整顿和调节水价后实际水价成本未上涨的地区,可采取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意见》强调,农业水价改革要采取配套措施,如推行农业供水产权制度改革体制创新,降低供水的中间交易成本,总结、示范和推广农业节水技术,调整农业水旱种植结构,提高农业对水价的承载能力。

  今年底,国家计委将会同水利部、农业部对各地整顿农业水价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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