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对企业的工资调控办法有了重大改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重庆日前首次出台了《重庆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公布了2001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决定在忠县、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部分企业试点。这标志着重庆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开始由总量调控向水平调控转变。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政府通过发布并实施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加强对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企业之间工资分配关系的调节。同时,工资指导线也是企业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资指导线包括本年度企业货币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分别指企业货币工资水平的平均增长幅度、最高增长幅度和最低增长幅度。
工资指导线制度区别企业不同情况,实行分类调控: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并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两倍,及经济效益与上年相比增长率达到20%的盈利企业,其工资增长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执行;经济效益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增长率未达到20%,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两倍,和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两倍的盈利企业,以及经济效益与上年相比增长率达到20%的亏损企业,其工资增长在下线和基准线区间内执行;经济效益比上年有所下降的盈利企业及经济效益与上年相比增长率未达到20%的亏损企业,其工资只能在下线幅度内执行。
重庆2001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基准线为10%,上线为14%。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试行办法》强调,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出现亏损,工资增长可以是零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今后,重庆的工资指导线将在每年4月发布,执行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