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邹清丽 刘诗平)我国启动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认定工作不搞终身制,“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仅为三年。
近日发布实施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如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有关部门将暂停直至撤销这种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被暂停或撤销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以及超过证书有效期没有重新申请、或已经重新申请但没有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办法”规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符合出口免检条件的,可优先予以免检,并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中重点保护名优产品的范围。企业可以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和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但必须注明所获称号的有效期限。没有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记者邹清丽 刘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