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人事厅和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制订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办法对资助经费的来源、资助对象、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申请审批程序和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资助经费由安徽省财政从安徽省人才资金、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中切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形成择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资助对象是经人事部等七部门批准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承担国家、部委、省级重点攻关项目、参加国内外较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经费、工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开发推广的有关经费等等;资助经费使用方式分为无偿拨款和有偿无息两种,受资助人所在单位须按不少于资助金额1∶2的比例匹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