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始执行新的粮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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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1-07-20

    宁夏自治区政府决定从7月18日起,执行新的粮改政策,新政策在保留定购政策的前提下,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取消超储费用补贴,变暗补为明补,使粮食企业真正实现顺价销售。采取政府补贴办法,改过去补贴给粮食购销企业为直接补贴给农民,做到优质优价,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定购任务以外的粮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积极采取“订单农业”的形式收购农民的余粮,防止发生“卖粮难”。 (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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