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法规与管理体系主要分为3个层次:联
合国层次,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以及国家层次。
联合国层次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是《食品法典》的一部分,目前尚属于建议性
标准。我国作为联合国成员国也参与了标准制定。《食品法典》的标准结构、体
系和内容等基本上参考了欧盟有机农业标准EU2092/91以及国际有机农
业运动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定义、种子与种苗、
过渡期、化学品使用、收获、贸易和内部质量控制等。此外,标准对有机农产品
的检查、认证和授权体系作了具体说明。
联合国有机农业标准能否成为强制性标准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为各个成员国
制订有机农业标准提供了重要依据。联合国标准一旦成为强制性标准,就会成为
WTO仲裁有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依据。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简称IFOAM)的基本标准尽管属于非政府标准,但其影
响却非常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成立于1972年,到
目前已经有110多个国家700多个会员组织。它的优势在于网络了国际上从
事有机农业生产、加工和研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其制定的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
性和代表性,因此成为许多国家甚至联合国制定有机农业标准时的参考。IFOAM
的基本标准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进行修改。2000年8月在瑞士再次进行
修订。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基本标准内容涉及农产品生产的所有环节。
国家层次的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其中已经制定完成并
生效的是欧盟的有机农业条例EU2092/91及其修改条款。欧盟的EU2
092/91是1991年6月制定的,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
工、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等全过程作了具体规定。欧盟标准适用于其
15个成员国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欧盟标准制定完成后,对世界其
他国家的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特别是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
根据欧盟的规定,1、所有的有机种植、养殖、加工、经营者,进行有机生
产和销售,如果要冠以“有机”或类似有机字样,都必须接受认证机构的检查和
认证。操作标准以EU2092/91为依据,但成员国的标准可以比欧盟标准
更为严格。目前欧盟对销售环节的控制不如对生产环节控制得严格。2、有机农
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不仅强调过程控制,还包括政府当局对生产者和认证机构的管
理。3、对于从非欧盟国家进口有机农产品,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第三
国”进口。包括阿根廷、以色列、奥地利、澳大利亚和瑞士等有国家层次有机农
业法规的国家。从这些国家进口有机农产品一般需要所在国有机认证机构的检查
认证。对于每一批进口的有机农产品,都要贴有欧盟证书;第二种情况是从中
国、印度等没有国家有机标准的国家进口。从这些国家进口农产品需要经过欧盟
认可机构的检查和认证,但在进行审批时一般要比从“第三国”进口严格。
以欧盟标准为范本,美国和日本也加紧了标准制定。1990年,美国颁布
了《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并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NOSB)。
1997年NOSB完成了标准的第一稿,修改后的第二稿于2000年3月份
推出,供公众评论。美国有机农业标准于2001年4月21日开始试行,20
02年10月21日正式执行。
日本于2000年4月推出有机农业标准,其内容与欧盟标准95%以上是
相似的。目前在日本,农产品生产分常规农产品(施用化肥农药)、环保型农产
品(又分三个层次,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为常规农业的50%、30%、10
%)、过渡期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等不同级别。目前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出
口到日本、经过欧美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对日本国内的有机农产品冲击
很大。
有机食品的认证主要是通过认证组织的检查员,对有机生产者的检查和审核
以及必要的样品分析完成的。有机食品认证可以保护生产者、特别是依靠有机食
品增值来补偿有机生产的高成本的生产者的利益,同时有机食品认证和标志又是
消费者可以信赖的重要证明。
检查认证包括连续(每年)监督有机生产,帮助生产者建立持续稳定的有机
农业生产体系;涉及有机农产品的种植、加工、贸易等,是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
质量控制;注重生产过程的检查,必要时对产品进行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和数量
具有可追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