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农业厅
今年年初,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决定》。规定分级建立健各类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站),形成省、地、县、乡、村、组六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机构编内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足额按时发放。要求各级政府逐步提高对农技推广的投入,在财政预算内逐年增加用于农技推广的资金。乡镇农技站建设应根据1992年国家人事部、农业部和江西省对乡镇农技人员“三定”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特点,以有利于加强技术推广为原则,既可以分专业单独建站,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专业合建一站,合建站原则上保持原有编制不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县农业行政部门负责乡镇乡镇站人事、经费、财产管理及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增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活力,分别建立严格培训、持证上岗、竟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按岗定酬、以绩付酬的分配机制,以基地示范为主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