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实行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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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1-06-07

    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个别地方在立项前争着跑着要项目,项目立项后却又工作进展慢,集资难度大,建设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为解决这个问题,河南濮阳市从1996年开始,把竞争激励机制引人农业综合开发全过程,实行竞争开发,开创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濮阳市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农经委、开发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区竞争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竞争方案,详细规定了沟、渠、路的建设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打破县界,以乡为单位公开竞争,择忧确定开发项目区。参与竞争的乡镇都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设计,制定符合实际的高标准规划方案。市检查评比组认真评比后,综合得分前5名的乡镇被列为项目开发区。竞争开发打破了原来按县大小分开发任务的办法,使县乡由被动开发变为主动开发,调动了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台前县打渔陈乡花庄村1996年度未列入竞争范围,1997年列入竞争范围后,全乡于群积极奋战,仅用5天时间,就高标准完成了3500米的路和两条长4000米的渠的整修任务。清丰县大流乡参与竞争时,竞争区内有26座坟墓、4间房屋需搬迁,工作难度相当大。67岁的老党员高玉民的老伴去世不到两年,在了解了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情况后,他含着眼泪,主动说服家人搬迁坟墓。在他的带动下,搬迁任务顺利完成,保证了工程按期开发。

    濮阳市把项目区内的多种经营项目也纳入了竞争范畴。他们公开项目的范围、投资额度、时间要求和效益指标,对高产、优质、高效的项目优先安排,不搞照顾项目和人情项目。台前县牧工商公司种鸭场、濮阳县八公桥金利养诸场、清丰县巩营乡养鸡场,在1997年度多种经营项目竞争中脱颖而出,被列为优胜项目,现已发展为当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同时,各县对水利工程施工队实行公开竞争招标,对技术力量强、资金有保证的施工队伍优先录用,杜绝了技术力量差的施工队参与工程建设,保证了工程质量,此外,项目区内群众踊跃集资也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的顺利进行。

    竞争开发的实行,调动了乡村干部和群众主动开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培植了南乐县张果屯乡,台前县打渔陈乡等一批不同类型的典型,促进了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农业的发展。据统计,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28元,比上年增长350元,比非项目区多183元。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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