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江苏省出台今年夏粮收购政策,对白小麦继续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
混合小麦与红小麦(含苏麦6号)一并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
政策规定,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小麦,允许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核批准的粮食加工、饲料、饲养、酿造、医药等用粮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直接
收购、经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
自主定价进行收购。同时,鼓励粮食生产者通过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出售自产的
小麦,数量不受限制;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批准,允许各类用粮企业、粮食
经营企业和粮商到农村集贸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购买和销售粮食。
在粮食价格上。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通知精神,今年江苏省白小麦收购保护
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每50公斤中等质量标准白麦56元,等级差价为三等
以上每相邻等级差价为2元,三等以下每相邻等级差价为3元。按照北方地区夏
粮收购价格衔接意见,与山东毗邻地区,以县为单位,白小麦保护价执行每50
公斤57元。对优质小麦实行优质优价收购,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按照购
得进、销得出和优质优价的原则,自行确定收购价格。各地要严格执行新的国家
粮食质量标准和以质论价办法,既不得压级压价,也不得抬级抬价,努力提高作
价准确率。各级粮食部门和购销企业要继续坚持户交粮户结算制度,不得户交村
结、户交组结。除可以帮助地方政府代扣代缴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
外,不得代扣其它任何款项,确保农民售粮拿到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