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复混肥料》国家标准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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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1-06-24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召开了《复混肥料》、《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协调会。会议就以下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1.将高浓度养分含量从目前的45%改为40%,中浓度养分含量从35

%改为30%。

  2、取消了在包装袋上标出氯根含量的规定。规定了以3%为硫基复混肥料

和氯基复混肥料的分界值。即氯根大于3%的为氯基复混肥料,等于、小于3%

的为硫基复混肥料(硫基复混肥料的氯根要经过监测)。

  3.取消了包装袋上标识中量元素、微生物元素的规定。  4.不同意粉状复混肥料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5.包装袋仍维持50千克、40千克、25千克、10千克四个品种,不

增加新品种。

  新修订后的《复混肥料》国家标准和《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将待

批复后予以公布,再经一段时间过渡后正式实施。预计《复混肥料》国家标准将

在今年下半年实行,《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将在其后晚些时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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