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土地日”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座谈会今天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出席座谈会并强调,规划用地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邹家华说,今天是第十一个全国“土地日”,也是新世纪第一个土地日。总的来看,各地在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和新《土地管理法》,成效很大,在较短的时间里,基本完成了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明显提高,规划的地位显著增强。规划的实施在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促进了土地的集约、高效和合理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邹家华指出,土地关系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古今中外,土地问题始终是各国政府和人民最关注的大事。我国人多地少,用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1/5的人口,合理用地、保护耕地对我国来说就更加重要。新中国成立几十年的经验反复证明,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在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
邹家华强调,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对土地利用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利用规划是政府依法行使土地管理职能、实行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重要武器。从长远看,土地利用规划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质量的耕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保护好土地生态环境,遏制生态恶化,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必须妥善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这样一个三重目标,解决好当前与长远的土地利用问题,必须搞好土地利用规划,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谋划、精心安排。
他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加强了土地宏观管理,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纳入了法制轨道。但是,总的来看,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加强规划管理的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土地利用规划立法、执法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还存在种种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邹家华最后强调,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各地区和各行各业的建设和发展,影响千家万户,需要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共同维护。要建立和完善规划的社会监督机制,重视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推进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依法搞好规划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还有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等。(记者齐中熙 邹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