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农药残留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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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0-09-06

    农业部最近发出关于加强农药残留监控的通知,《通知》 提出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药残留监控工作的领导

    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农药年使用量为80万~100万t,居世界首位。因此,做好农药残留监控工作是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 力、保障人民健康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大事。 

    二、严格登记制度,调整和优化农药产品结构 

    《通知》规定,停止批准新增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 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包括混剂)的登记。撤销甲基对硫磷和对硫磷(包括混剂)在果树上使用的登记。对于批准登记的含有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时间表,逐步限制使用直至撤消登记并停止使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 

    《通知》要求各级农药管理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广泛宣传国 家颁布的有关农药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四、健全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目前,我国只制定了62种农药在108种产品中的最高残留标准,因此必须加快网络检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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