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和粮食生产,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这是经多年改革和建设实践一再证明的一个道理。我国近年来由于水旱灾害频发,尤其是今年的严重干旱,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影响。这就再一次警示我们,农业依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我国粮食生产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 的局面。正因此,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回避的一个迫切问题。
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问题,在当前来说,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一定要稳定粮食收购价格,因为从当前看,种粮收入仍是农民尤其是粮食产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针对今年粮食减产较多的情况,必须稳定秋粮收购价格,遏制市场粮价持续下滑的势头。这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
怎样才能稳定粮食收购价格呢?
第一,必须合理确定今年秋粮收购保护价格。考虑到当前国内市场粮价总的比较平衡,继续低于收购保护价格,今年秋粮收购保护价格总体上应稳定在上年水平。中、晚籼稻和粳稻的收购保护价格应保持稳定,不能低于上年;北方玉米产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收购保护价格。要继续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合理安排品种差价、等级差价。对于农民推迟交售低水分粮食,要合理安排季节差价,鼓励农民均衡售粮,增加售粮收入。要切实做好毗邻地区的价格衔接,合理安排地区差价,促进粮食有序流通。当前的关键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可以收购保护价范围内粮食的其他企业,一定要严格执行按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的政策,把农民手中的余粮都收上来。鉴于今年灾害较重,秋粮质量有所下降,国家已经决定,原定今年秋粮收购实行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推迟到明年执行。
第二,必须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和粮食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坚决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保护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决不准限收、拒收和压级压价收购。二是要足额筹措粮食风险基金,保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严禁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粮食。经批准可以收购保护价范围内粮食的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对不执行收购保护价的企业,取消其入市收购的资格。
第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市场粮价回升。当前粮食市场价格低迷,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宏观调控,改善供求关系,拉动市场粮价合理回升,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协调发展。为了缓解主产区粮食收储压力,充分利用销区仓容,国家决定,京津沪和东南沿海各省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直接到黑龙江、吉林和河南等粮食主产区按保护价购买粮食,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利息费由粮食风险基金支付。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政企分开,加快减员分流步伐,打破长期形成的“大锅饭”体制,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顺价销售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低价亏本售粮、冲击粮食市场的企业,要从严查处。
我们相信,只要各地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就一定能稳定粮食收购价格,遏制市场粮价的下滑,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