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放开粮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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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3-03-24

    为引导农民调整好种植业结构,增加收入,吉林省一改往年秋后发布收购政策的做法,提前到3月份发布2003年秋粮收购政策,在坚持按照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前提下,相应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基本稳定保护价收购总量,合理确定保护价水平,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

    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前提下,相应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放开部分销区和部分城市郊区保护价粮食收购;放开产区直补农民的试点县东丰县保护价粮食收购;放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价玉米收购;放开非水稻主产区、无水源保证的老水田区和井灌水稻保护价收购。基本稳定保护价收购总量,非主产区退出保护价收购后,粮食主产区的保护价收购数量保持上年水平;2003年秋粮收购的保护价水平,按正常年景粮食生产成本加适当收益确定。对按保护价收购以外的其他余粮,实行多渠道经营,凡具有粮食经营执照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入市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农业发展银行应给予贷款支持。至于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地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除原有库存继续享受政策性补贴,也应随行就市经营市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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