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2日电 继今年小麦新国标执行后,由于中继黑胚粒问题又出现新情况,目前国家政策制定部门对小麦不完善粒又发新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部目前联合发出的通知(计价格[2000]1484号)指出:小麦按容重确定等级,不完善粒不作为定等指标。不完善粒超过各等级对应标准(三等以上超过6%,四等超过8%,五等超过10%)而又在15%以内(含15%)的,每超过对应标准一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一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在标准之内的,不扣价也不增价。不完善粒超过15%的,应先让农民自行整理之后再收购;农民不愿进行整理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按照等外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