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粮改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粮油信贷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水平,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下发了《2003年粮油信贷工作要点》。
随着以市场化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以及产销平衡区的粮食购销政策差异更趋明显,粮食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农发行粮油信贷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复杂的形势,紧紧围绕农发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做好粮油信贷工作尤为重要。为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03年粮油信贷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包括: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履行粮油信贷职责;理顺中央储备粮信贷管理体制,改进信贷监管;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大力推进信贷管理规范化建设;改善信贷服务,增强创新意识;加强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共八部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3年粮油信贷工作要点
一、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履行粮油信贷职责
(一)执行国家粮改政策,保证储备和保护价粮食收购资金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计划,保证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资金供应,对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为调控当地粮食市场,建立的市县储备和委托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的粮食,在地方财政落实价差和利息补贴的前提下,可以保证资金供应。对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仍实行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在省级人民政府明确保护价粮食储存利费补贴及价差补贴政策的前提下,继续执行“收一斤粮、给一斤粮钱,销一斤粮、收回一斤粮贷款本息”的政策。对省级人民政府继续执行粮食定购制度的,属于保护价收购范围的定购粮食,按保护价提供收购贷款;属于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定购粮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提供贷款,定购价超过保护价和市场价的差额,由政府直接补贴给农民,农发行不提供贷款,更不能垫付补贴资金。对省级政府确定限量收购、价内补贴的保护价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原则上按保护价减去价内补贴后的企业采购成本提供贷款。对保护价收购粮食品种实行限量收购之外的粮食?一律按“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提供贷款。对于保护价范围的优质粮食品种,应坚持市场定价优质优价,鼓励多渠道购销。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保护价范围的优质粮食,农发行按保护价供应贷款,待企业将优质粮食销售后所得利润与农民按事先确定的价格二次结算,也可按“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提供贷款。
(二)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控制,审慎支持粮食企业收购非保护价粮油。要进一步提高对支持企业收购非保护价粮食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区分主要粮食品种和非主要粮食品种。在一些地区,其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虽然属于非保护价,但其政策性较强?直接关系到保护农民利益问题?要按照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粮油信贷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对于非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要以防范贷款风险为重点,严格贷款审查、审批手续,明确贷款风险责任。加强对企业购销合同真实性、可行性的审查,充分考虑贷款风险因素,不断提高贷款决策水平。企业非保护价粮油贷款总量不得超过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正常年份经营量。其中,单个企业非保护价粮油贷款超过正常年份经营量的,必须要有相应的风险保证措施。要特别注重对企业异地调入非保护价粮食贷款的调查和审查?调入方开户行要主动加强与调出方农发行的沟通和联系。在贷款的投放环节?要坚持先用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用银行贷款的使用顺序,加强对自筹资金来源的审查,防止企业坐支回笼销货款,继续严格坚持资金使用的报账制。在储存环节?要监督企业将非保护价粮与保护价粮分仓储存、分开管理。要注意帮助和督促企业捕捉商机、加快销售、减少存放、规避风险。要坚持钱货两清或票货两清的原则?销售货款回笼归行后?要先收回本批粮油所占贷款本息?后分配企业财务资金。
(三)适应企业改革改制,正确把握粮油贷款对象。随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改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将逐步演变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参股或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一批集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逐步建立并迅速发展起来。各级农发行要准确地认定贷款对象?进一步完善封闭管理。对现有在农发行开户、改制后形成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予以支持,对改制后以民营股份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新组建的国有参股、国有民营等其他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粮食购销企业,要在确保农发行贷款债务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待国家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后,审慎确定信贷支持对象。
(四)积极做好退耕还林(草)、补助粮贷款的管理。对退耕还林(草)、所需收购和调入的粮食?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和已经落实的国家退耕还林(草)面积?按政策规定及时发放粮食收购或调销贷款。同时要将发放退耕还林(草)补助粮与储备粮和库存商品粮轮换紧密结合起来?以减少企业经营费用?减缓库存粮食陈化?降低存量贷款风险。有关分支行要按国家政策和我行信贷管理规定?做好补助粮食贷款的管理工作。
二、理顺中央储备粮信贷管理体制,改进信贷监管
(一)中央储备粮贷款管理体制要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与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逐步实现贷款债权与粮权相统一的集中管理模式。今年要在中央储备粮贷款集中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积极支持中储粮总公司对经济效益好、库点布局合理、信用等级高、仓储能力强的新建库上收工作;二是新增加的中央储备粮?原则上只对中央直属库发放贷款;三是要通过集并、轮换等形式,将代储企业的中储粮贷款分步集中到直属库?建立以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为中心的储备贷款管理体系;四是对个别中央直属库少的省区,要将代储企业原承储的储备粮油贷款,通过销售、轮换、集并等形式逐步调整到信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的代储中心库进行管理。
(二)加强中央储备粮油轮换集并贷款的管理。对轮换计划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中储粮管理总公司、分公司建立联合下达文件制度,将轮换风险控制前置。对储备粮油轮换资金需要,继续按照“购贷销还”的原则,在落实轮换价差弥补来源的前提下,保证资金供应。今年将以加强储备粮油轮换的信贷监控为重点,加强检查指导。各分行要在定期与中储粮分公司进行账账核对的基础上,按季对储备粮油的轮换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国家轮换计划的执行率,确保中央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信贷资金不流失。要建立轮换管理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储备粮油的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贷款收回情况、轮空的库存数量和价差损失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轮换中的问题。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规范中央储备粮油出口操作。在中央储备粮油出口货款买断、出口费用贷款上取得突破,加快价差、费用补贴的拨补和贷款的收回工作,逐步理顺出口贷款管理体制。
三、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一)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企业信用等级管理。通过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督促和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当前,实行企业信用等级管理总的原则是“对粮食主产区和产销平衡区的企业”仍要根据封闭管理要求分别按保护价和非保护价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的原则和政策掌握贷款发放,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企业过渡到按信用等级进行管理。在粮食主销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信用等级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贷款企业授信和贷款授权制度,增量贷款要向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倾斜。
(二)继续认真做好开户企业的贷款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一是对代理行及西部地区的贷款企业,特别是那些地处边远地区、收购量严重萎缩、经营亏损、交通不变的粮食购销企业,要在确保其库存粮油占用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停止发放新贷款?逐步收回老贷款。二是对改革改制企业及时重新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对一个县、市、辖区范围内没有企业达到贷款资格标准的,为保证当地粮食购销业务的顺利进行,可保留1至2个经营管理和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采取逐笔申请、逐笔核贷的方式进行支持?防止在一县、市、辖区内出现收购资金供应“空白点”和区域性“卖粮难”问题。三是对保留贷款资格的企业,严格按政策及制度规定审批和提供贷款支持。对暂停贷款资格的企业?只收不贷?防止出现新的贷款风险。
(三)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工作。今年,各级行要继续做好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工作,在查清企业有效资产底数的基础上,首先要督促企业抓紧办理财产权属证书,进行确权,并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其次要督促企业加快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及时办理贷款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同时,要加强对已办理有效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合规、合法性的检查指导。对已接近或超过抵押时限的,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对一些风险明显增大的抵押担保贷款,要依法及时处理抵押资产,落实担保责任,保全信贷资产。对已办理资产抵押到期难以收回的贷款,要通过采取处理抵押物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保全信贷资产。
(四)继续做好呆帐贷款的认定与核销工作。要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为呆帐贷款认定及核销做好准备工作。要分别关闭破产、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信贷资产保全措施。要准确反映总行已批复认定的呆帐贷款?并在指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对呆帐贷款要严格管理,要按照“账销案存、对外保密”原则,落实追收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能够收回的要尽力清收。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其他贷款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四、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一)积极参与和规范企业改革,切实做好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信贷资产保全工作。要密切关注企业的改革动向,主动参与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监督企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革,规范企业改革、改制操作,防止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擅自处置、转移有效资产,乘关停、破产之机逃废我行债务。对逃废和悬空我行债务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报告,并采取果断的资产保全措施。建立银行内部企业改制的债务落实责任制,将企业改革过程的债权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行的行长直至管户信贷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信贷资产流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濒临关停、破产或已经关停、破产的企业,要及时做好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及时向司法部门申报我行债权,努力防止和减少我行贷款损失。
(二)?积极支持企业处理库存“老粮”,加快库存粮食推陈储新。目前2000年度前收购的高价位保护价粮食库存日趋陈化,严重影响我行贷款的安全。为此,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有计划销售处理“老粮”,加快库存粮食的推陈储新。对省级政府已承诺给予销售亏损补贴或价差补贴的,可按政府的补贴计划,实行先销后补,并保证年底补贴到位。即企业按政府的补贴计划先行销售库存“老粮”,销售价差所占用贷款可暂做应收财政补贴款处理,由地方财政部门按计划进行消化。对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承诺价差补贴的,必须坚持先落实补贴,后出库销售的原则。对地方政府没有出台销售处理“老粮”政策的地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粮食顺价销售的政策进行监管。严禁企业借销售处理“老粮”之机,降价亏本销售,形成新的亏损挂帐。对2002年之前已处理“老粮”形成的价差亏损,凡补贴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有关分行要抓紧与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力争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拨补到位?及时收回所占用的贷款本息。
(三)加大对企业粮食库存和结算资金的监管力度。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对粮食库存的监管,各行不但要监督粮食数量,更要监督粮食质量。要将粮食购销企业的全部粮食库存纳入监管范围,注重防范由于粮食市场变化和质量下降所引发的贷款风险。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对企业异地粮食购销和储存情况的监管,防止出现库存监管的真空。目前,部分地区正常和超期粮食销售结算资金占用较多,潜在风险较大。要认真分析结算资金的成因,查找和掌握资金去向。要对企业各环节资金运动进行全程监控,将信贷监管渗透到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经营活动中去?按月进行企业财务活动和经营状况分析。
四?加大企业不合理占用贷款的清收力度。要把清收企业超期结算资金、企业挤占挪用、应由企业负责消化的财务挂帐作为今年的清收工作重点,逐企业制定清收计划,研究清收措施,落实清收责任,并加强考核,将清收任务完成情况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
五、大力推进信贷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完善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今年要狠抓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把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作为各级信贷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总结推广基层行在贯彻落实制度、办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解决现行制度、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修改完善。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总行将根据拟开办的新业务,及时制订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对各级行特别是基层行制定的各类制度办法进行清理?废止与总行制度办法相背或不切实际的制度办法?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二)全面推行县级支行业务规范化管理。今年是全面推进基层行的粮油信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各省级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要加强对基层行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力争在年内使70%的县级支行基本达到规范管理要求。
(三)加快综合业务系统开发步伐,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按计划完成业务综合系统―――信贷管理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完成《呆帐贷款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和完善工作?实现呆帐贷款项目管理的电子化。
六、改善信贷服务,增强创新意识
一?进一步加强粮油价格信息的指导工作。要发挥农发行覆盖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粮食购销价格和市场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发布系统。省级分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粮油信息系统网页,及时向基层行发布和传递粮食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和各类信贷管理信息,指导基层行贷款决策和开户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要定期对本地粮食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和预测?掌握粮食价格走势,进行粮食市场价格指导,为开户企业提供粮食购销业务咨询和市场信息服务。积极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抓住商机?勤购快销?扩大赢利空间?提高经营效益。
(二)充分发挥农发行系统整体优势,促进产销衔接。要发挥信贷的纽带作用,为产销区之间开展大宗粮食购销、委托购销、委托加工业务,搞好信贷服务,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协助做好企业间的购销衔接,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要结合农发行的特点,积极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三)帮助企业改进经营方式。及时总结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粮食合同收购工作的经验,加大对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营试点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合同收购贷款的管理,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要发挥信贷的桥梁作用,支持和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走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今年将继续开展对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营试点工作?我行要对粮食加工及产成品销售、销货款回笼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要对河南莲花味精厂拖欠粮食购销企业销货款的问题集中进行清理,以加大信贷监管力度。
七、加强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略)。
八、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信贷队伍建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