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秋粮收购不再实行保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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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2-11-06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就今年秋粮收购政策的有关问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从今年秋粮上市起,全省的玉米和陕南的稻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对农民出售的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明码标价,敞开收购,做到不限收、不据收。从现在起,取消对申办粮食收购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县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其他经济成分粮食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资格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一视同仁,简化手续。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照一般工商企业标准予以注册登记,允许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通知》要求,粮食收购市场和秋粮收购价格放开后,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欺行霸市、掺杂使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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