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秋粮收购政策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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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2-12-03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2月3日电 据《粮油市场报》报道,辽宁省今年的秋粮收购政策已经明确,具体思路是进一步缩小保护价粮食收购数量和放宽收购渠道。

  继续缩小保护价粮食收购范围和数量。保护价粮食收购范围为:二等(含二等)以上玉米,三等(含三等)以上水稻。保护价粮食今年安排收购数量为30亿公斤,比去年减少20亿公斤。其中玉米25亿公斤,水稻5亿公斤。收购执行国家新的质量标准,玉米实行容重定等。鉴于超过23%水分的玉米实行容重定等在技术上仍有一定困难,对超过23%水分的玉米仍按纯粮率定等。今年辽宁省收购保护价格确定为:玉米标准品(二等,14%水分)每500克0.44元、水稻标准品(三等,14.5%水分)每500克0.55元。玉米和水稻等级差价均为每500克0.02元。保护价收购补贴由粮食风险基金支付,企业按减去补贴后的收购成本进行商业经营,自负盈亏。保护价收购补贴标准为:玉米每500克补贴0.04元,水稻每500克补贴0.04元。

  拓宽收购渠道。继续放宽入市收购条件,不再实行收购数量限制。凡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金信誉度较好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经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均可按照省定保护价格和经核定的收购地区从事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收购业务。其他粮食收购业务实行市场放开。已经取得入市收购资格的企业,可继续按规定从事粮食收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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