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瓯海区的苏先生做了4年杨梅出口生意,今年眼看茶山杨梅就要成熟了,他却还没开始行动。原来,“老出口”遇到“新问题”,因为国家质检总局新实施了《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这个新办法规定水果需要基地备案,杨梅也在规定之内。
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介绍,今年施行的《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出口杨梅来说,多了一道关。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一、要求建立出口水果监督管理溯源体系;二、细化果园、包装厂监督管理要求,并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三、明确出口水果在不同检验检疫机构辖区管理配合问题。
(刘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