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孟刚)2006年12月1日,中国饮料协会公布了《碳酸饮料》、《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三项饮料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碳酸饮料》国标草稿规定,二氧化碳气容量达不到一定含量,就不能称为碳酸饮料,并将“二氧化碳气容量”从不小于2倍降低到1.5倍。据了解,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一个特征性指标,足够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作用,并可通过蒸发带走热量起到降温作用。
据记者的了解,以前国家质监部门在对碳酸饮料市场抽查时,不合格产品往往是二氧化碳含量不足。草案规定将“二氧化碳气容量”从不小于2倍降低到1.5倍,无疑将《碳酸饮料》的标准放宽了。
《浓缩橙汁》国标草案规定,浓缩橙汁是“采用物理方法从橙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的制品”,其中复原后可溶性固形物不小于20%,相对密度不小于1.045。而橙汁的果汁含量不能低于10%。
《橙汁及橙汁饮料》国标草案规定,在浓缩橙汁中加入浓缩时失去的等量水分制成的产品为“复原橙汁”。该草案还对橙汁及橙汁饮料中的糖分含量进行了规定,如橙汁中加入的蔗糖不得超过50g/kg。草案还规定橙汁中不能同时加入糖和酸味剂。
据记者的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橙汁饮料可谓品种多多,其包装上的文字更是五花八门,有100%橙汁、鲜橙汁、浓缩橙汁等,各种各样的名称让消费者颇为疑惑,饮料新国标草案如获通过,消费者无疑有了指路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