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第658/2004公告,对进口罐装柑桔罐头做出保障措施仲裁。此次涉案的产品是罐装柑桔(包括橘子和无核小蜜橘)罐头,克来门氏小柑橘及其他柑橘,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83055、20083075。
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2003年11月9日-2004年4月10日)不足以在短期内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事实上,罐装柑桔罐头的进口数量继续上升,而价格继续下降。因此,欧盟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对罐装柑桔罐头实施关税配额限制。欧盟表示,在与中国协商后,欧盟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国在1999/2000-2001/2002年对欧盟的出口量来给中国分配特别关税配额。
2003年6月20日,西班牙政府通知欧盟委员会,要求对进口的罐装柑桔罐头实施保障措施。西班牙政府在提交的报告中表明,在过去的最近一段时期内,罐装柑桔罐头的进口量迅速增加。随后,欧盟委员会通告并与各成员国协商。2003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就罐装柑桔罐头对欧盟生产商造成的损害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在经过初步调查后,2003年11月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第1964/2003(5)公告,决定对进口柑桔罐头实施临时保障措施,征收155欧元/吨的领事关税。
附:欧盟对进口罐装柑桔罐头的关税配额表
时间 中国关税配额量 其他国家关税配额量
2004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0日 30843公吨 2314公吨
2005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 32385公吨 2430公吨
2006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0日 34004公吨 2551公吨
2007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 20738公吨 1556公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