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之滨的文化名城,三峡库区的腹心宝地,世界闻名的鬼国丰都,一个具强大生命力的农业产业――丰都红心柚,正在崛起。为加快招商合作开发进程,现简介如下:
1、品牌创立
丰都红心柚以其果肉红艳、柔软多汁、细嫩化渣、酸甜爽口、风味浓郁的优良品质和独特的商品性能,在红心柚系列中独树一帜,1992―1995年三次获四川省优质果品奖;1998年被评为重庆市十大名柚并获全国柚类评比金杯奖,2001年再度荣获全国柚类评比金杯奖,同年在第三届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获中国名牌产品殊荣。丰都红心柚产品已进入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港等国家和海外地区,倍受消费者青睐和业内专家好评。
2、生产发展
2004年丰都红心柚生产基地已发展到6万亩,计划到2008年发展到10万亩,总产5万吨,产值1亿元;2012年总产量10万吨,产值2亿元;2015年进入盛产期总产量将达20万吨,总产值4亿元。
3、支撑项目
2004年已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已立项投资的项目主要有:
1、“丰都红心柚商品化处理和深加工线”项目,建设15万吨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和0.8万吨浓缩柚汁、2万吨复合柚汁深加工生产线。总投资9200万元,其中:业主自筹3680万元,国家贴息贷款5520万元(国家基金贴息3年,贴息量为924万元)。
2、“丰都红心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10万亩红心柚商品生产基地,产果20万吨。总投资7600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660万元,其它投入3420万元,国家基金投入1520万元。
以上两项目实施即将启动。
三、产业难点
丰都红心柚产业开发的最大难点是还没有培植出一个能带产业发展的加工营销型龙头企业,丰都县委、政府已将此作为近期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热忱欢迎各中外企业来丰合作开发!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农业局
联系人:刘武洪 13709466353 023-70606723
付世松023-70916181 023-70606821
丰都县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
丰都红心柚商品化处理和深加工线项目建设协议书(主要条文)
甲方: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农产品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增加农产品出口创汇,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全面建设丰都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设“丰都红心柚商品化处理和深加工线”(以下简称“处理加工线”)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筹资建设10万亩丰都红心柚生产基地,力争在2008年全面完成建园任务。
2、甲方负责向国家、市级相关部门申请,把 “处理加工线”项目的实施权变更转交给乙方公司。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向国家、市各级相关部门申请“处理加工线”项目后续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
4、甲方在工业园区为乙方提供“处理加工线”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并以最低征地价标准出让给乙方。
5、甲方为乙方建设深加工生产线,提供电力支持,将加工电源无偿安装至乙方厂区门口。
6、甲方协助乙方在“红心柚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建成投产时办完正式免税(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文件。
7、甲方将“丰都红心柚标准化示范园“转让给乙方,将已在示范园投资300万元建成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无偿提供给乙方示范园经营期使用。
8、甲方负责组建丰都红心柚产业开发协会,督促协会为红心柚产业开发提供相关服务,并协助乙方建立和管理红心柚产品收购市场。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丰都独资或与具较高红心柚生产技术水平、营销网络健全的相关企业合资注册组建集团公司,作为“处理加工线”项目实施业主,承担相应项目建设任务:在丰都工业园区征地投资建设丰都红心柚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和浓缩果汁、复合果汁深加工生产线。2006年5月前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建成投产,力争在2008年果汁深加工生产线建成投产。
2、乙方收购甲方“丰都红心柚标准化示范园”,作为乙方开发丰都红心柚产业、开展红心柚标准化生产和进一步提高丰都红心柚产量、质量的科研、示范基地。在2005年元月完成示范园收购工作。
3、丰都县农业局及丰都县绿园农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在“处理加工线”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中已投入的工作经费将由乙方适量分摊,作为丰都县农业局、丰都县绿园农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立项申报费用补偿。
4、乙方享受甲方所在地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对“处理加工线”项目给予的贷款贴息政策和实施“处理加工线”项目可以享受三峡库区的相关扶持政策。
5、乙方自行办理建设“处理加工线”项目所需的银行贷款,承担因未及时、足额办理银行贷款所造成的无法享受国家贷款贴息的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