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严控源头。加强柑桔农资销售的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各农资销售点和生产经营业主、果农,买卖经国家登记的、允许在柑桔上使用的、合格的农资产品,杜绝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甜蜜素”等国家明令禁止、未登记的农业投入品,并建立进、销货台账。二是严抓生产。印发柑桔生产技术资料1.5万份,举办安全种植、安全采收培训12次(600余人参加),指导果农加强栽培管理,督促果农、种植业主等自觉规范柑桔用药行为,建立生产档案,签订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1200余份。三是严肃查处。协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不定期对柑桔产品进行抽检,并做好相应记录。截止目前,已抽检2000余户种植户,样本6000余个,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