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1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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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kin   日期:2000-08-20

                  [农科教推(20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农机化厅(局)、饲料办,新疆生产兵团,有关科研、教育单位,部属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充分发挥丰收计划的作用,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应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最终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农业丰产、农民增收的目标。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继续贯彻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的方针,以《2001-2002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立项指南》所列主体技术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进行技术的组装配套,对市场前景好且已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定单农业”项目要优先申报,做到“选择项目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

  二、申报项目数。为突出重点,集中规模,一般每省种植业不超过4项,其它行业2项;部直属单位每个单位不超过2项。

  三、项目执行时间。项目执行2年,其中种植业项目执行第一年即须达到计划指标,第二年在原规模上重复实施;养殖业项目执行第一年其规模可小于计划指标,但第二年必须全面完成计划指标。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厅(局、办)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单位申报丰收计划项目的组织工作。在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重点进行项目遴选,报送分管本行业的省丰收计划办公室。

  (二)各省丰收计划办公室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限制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后,以厅(局)正式文件报送我部相关司局。

  (三)部直属单位(包括原直属单位)。科研、教学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以院、校正式文件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各推广中心(总站)报送到相关司(局)。

  (四)农业推广后备技术。由技术持有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拟实施县填写《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表》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书》,报送分管本行业的省丰收计划办公室审核后,报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此类项目在执行结束时,除必须完成各项技术指标外,还须提交供大面积推广的配套技术和技术规程。

  五、申报材料及份数。《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表》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书》及其它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所有申报项目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申报书》在上报的同时抄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办公室1份。

  六、时间。各单位务于8月底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报到我部有关司局,各司局于9月20日前将行业建议计划报到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办公室。过期以自动放弃处理。

  我部在编制计划时将继续切实贯彻平等竞争、择优选项的原则。各单位在选择项目时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不要因为机构改革影响明年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200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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